7月19日,記者從廣元市政府獲悉,該市出臺《廣元市城區餐廚垃圾管理辦法》,明確禁止個人從事餐廚垃圾收集、運輸活動。《辦法》將自10月1日起試行。
《辦法》規定,餐廚垃圾集中產生排放者負有對其產生的餐廚垃圾進行收集、貯存和主動交由取得許可的餐廚垃圾收集運輸單位進行收集、運輸的責任。經營面積在100平方米以上的或者可同時容納50人以上就餐的賓館、飯店、食堂等餐飲服務單位,應安裝油水分離器或者隔油設施,同時安裝接入市數字化城市管理指揮中心的監控設施。市城區餐廚垃圾管理實行統一收集、統一運輸、統一容器、統一標識、統一服裝、統一銷售、統一制度、統一監督的規定。
餐廚垃圾產生單位應當按照減量化、無害化、資源化和誰產生、誰負責的原則,倡導通過改進食品加工工藝、文明用餐等方式,減少餐廚垃圾。